12月15日,在西区办公楼209会议室,教务处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关于召开“凝炼教育教学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研讨会的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教发〔2014〕6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袁宏伟处长围绕近期工作重点,布置了相关工作,就省厅关于四年制试点工作和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进行了传达。从提交省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材料中来梳理和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和不足,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就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省级高校优势专业、省教改课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
本次会议还集中学习了《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文件精神,袁宏伟处长指出教育部印发的《行动计划》是第一个全面系统规划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文件,文件的主线是为了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
该计划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与举措”,围绕高职改革梳理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院校办学活力”“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5个方面32条内容;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落实《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绩效管理和环境营造。
《行动计划》更加强调发展质量、更加强调综合改革、更加强调地方统筹、更加强调创新发展、更加强调保障体系。首先,更加强调发展质量。《行动计划》的目标之一就是提升发展质量,高职院校应深刻把握发展模式的变化,以 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更多的把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转移到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来,向内挖潜,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实现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变。其次,更加强调综合改革。现在必须加强综合性改革,即从多角度出发,实行了招生制度改革,学分积累的转换制度,高职院校应用技术的研发等,并强调了走出去的重要性。第三,更加强调地方统筹。《行动计划》的实施方式是教育部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高职教育管理办法的新尝试,旨在加快形成“教育部规划管理、省级统筹保障、院校自主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新模式。第四,更加强调创新发展。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独树一帜,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业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路子,积累了大量创新发展的经验和能力。创新特点突出表现在职业院校集团发展,学徒制改革,工学结合等各种改革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创新创业机会。最后,更加强调保障体系。质量保障机制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总体要求是形成政府依法履职、院校自主保证、社会广泛参与,教育内部保证与教育外部评价协调配套的格局。
通过本次会议的学习,更加明确了我院教学发展方向。
教务处:高玉英/稿
高玉英/摄
袁宏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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