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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信息分院开展手书“诚信考试”承诺书活动

——认真复习 诚信迎考

上传时间:2021-01-13 09:19:28  来源:设计与信息分院  浏览次数:[]

        近日,设计与信息分院开展“诚信考试”主题班会,此次班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委组织开展,引导学生认真复习,正确准备迎接期末考试。                

       为保持良好的考试纪律,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远离弄虚作假不良风气,培养学生“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的先进意识,设计与信息分院号召全体同学在期末考试中遵守考试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作弊行为的发生,用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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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诚信考试”主题班会之一

       为此,设计与信息分院全体师生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四提倡,四反对”,即提倡勤奋好学,反对惰性厌学;提倡城市守信,反对作弊舞弊;提倡真才实学,反对弄虚作假;提倡严谨自律,反对自由散漫。

       二:提高自身修养,争当一名诚信考生。我们是21世纪的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即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充分利用考前时间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考出真实的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勿让宝贵的诚信遗失在考场上。

 考试作弊学生做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 考试中有偷看他人试卷,闭卷时偷看书籍、资料、笔记、习题以及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考前在桌面上、墙上、身体上、衣服上等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等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2) 考试中有语言交流、交换书本等资料、传递纸条、利用通讯工具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互用已贮存数据的计算器、相互提供偷看试卷的机会、交换试卷等行为者,双方均给予记过处分:冒名顶替代考作弊者,双方均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3) 偷窃试卷进行作弊者,偷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看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 凡考试作弊者,除给予处分外,该门课程成绩按作弊处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5) 对于在考场上不遵守考试纪律,不听从监考老师指挥的,在排除作弊的前提下,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谨警告甚至记过的处分。

       (6) 处分决定由学生所在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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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期末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希望各位同学用心复习,沉着应对各科考试,相信各位同学都能考出好成绩,大家一起加油吧!

                              孙琳添、任慧霞/稿

姚思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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